苏州公安 最 新 通 告


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进一步做好我市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现提出如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 进一步规范入境人员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做好解除隔离后的居家健康管理工作 。 所有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 , 应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 , 社区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登记 , 及时发放告知书 , 落实居家观察措施 , 督促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解除隔离后的14天内居家并减少外出 , 不参加公众活动 , 不进入公共场所 , 按时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二、倡导在苏务工人员和学生尽可能留在工作地、学校休假 。 确有必要离苏的要错峰返乡返岗返校 , 并提前向所在单位和学校报告 。 单位和学校要做好假期留苏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 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 , 除必要和急需情况 , 不跨境旅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 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告 , 按照我市现行防控规定执行 。

【苏州公安|最 新 通 告】

四、广大市民要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 ,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 , 坚持做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等防护措施 。 出入车站、码头、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 。 日常生活中关注身体健康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 , 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 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31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