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 长春这片区域要征收!!快看有你家吗?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利国街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期用地)征收范围的公告
长宽府发〔2020〕139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 拟对利国街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春晚报|长春这片区域要征收!!快看有你家吗?】一、征收范围:
东起自然路 , 西至利国街 , 南起北十条明沟 , 北至鞍山路(详见《利国街南地块棚改项目控规成果》T20573) 。
二、征收部门:
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
三、暂停办理: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止 , 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
四、禁止事项:
征收范围确定后 , 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违反规定实施的 , 不予补偿 。
五、房屋调查登记: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 , 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 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
六、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
特此公告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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