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深圳女子入职聚会遭同事强奸,嫌犯获刑三年六个月
新京报此前报道 , 深圳市宝安区一女子在入职聚会后醉酒疑被强奸一案 , 于11月1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时 , 原告一方希望 , 能对犯罪嫌疑人以强奸罪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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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汪畅编辑 左燕燕校对 李项玲
深圳市宝安区一女子在入职聚会后醉酒疑被强奸 , 11月28日 , 新京报记者获悉 , 案件已于本月23日宣判 , 被告人邹某跃犯强奸罪 ,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法院判决书 受访者供图
判决书显示 , 法院认为 , 被害人曾某并无自愿与邹某跃发生性关系的意思表示 , 且有证据表明曾某醉酒状态呈逐渐上升趋势 。 而且 , 邹某跃明显有意掩饰自己与曾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虽然其在接到公安人员电话后自行到案 , 但其归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不属于自首 。
因此 , 法院认定 , 邹某跃趁被害人酒醉失去意识之机 , 在未取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形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 其行为应该构成强奸罪 。
11月28日 , 曾某的同性朋友告诉新京报记者 , “这个判决结果已经是很好的了 。 ”接下来 , 其将在老家开始新的生活 。 ”
新京报此前报道 , 深圳市宝安区一女子在入职聚会后醉酒疑被强奸一案 , 于11月1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当时 , 原告一方希望 , 能对犯罪嫌疑人以强奸罪定罪 。
曾某的代理律师钟夏露曾告诉新京报记者 , 案件焦点在于 , 嫌疑人与曾某发生性行为时 , 曾某本人是否自愿 。
11月28日 , 曾某的朋友在微博写道 , 庭审时 , 曾某一直很紧张 , 反复考虑要不要戴眼镜 , “不戴眼镜看不清字 , 但是戴了眼镜她不想看到邹某跃的脸 。 ”最终站在法庭之上 , 就是为告诉法官 , 做错事情的人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
【新京报|深圳女子入职聚会遭同事强奸,嫌犯获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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