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中海油天津一加油站价格违法遭罚 卖矿泉水价格欺诈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1日讯(采访人员马先震孙辰炜)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于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虎丘路加油站价格欺诈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执罚〔2020〕148号)显示 , 根据举报 , 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19日对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虎丘路加油站进行检查 , 并于8月19日对该公司负责人张庆元进行了询问调查 。
经查 , 当事人自2020年7月23日首次销售恒大冰泉饮用天然矿泉水(规格为:每箱24瓶、500ml/瓶) , 并于当日在其室外摆放区张贴内容为“原价48元/箱 , 领券最低享受35元/箱”的标签 。 经执法人员核查 , 该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为35元/箱 , 当事人之前未销售过该产品 。 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价格欺诈的构成要件 。 本案违法所得144元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市监执罚告〔2020〕141号)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 , 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 , 违法行为未造成较大危害后果 , 符合《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 予以从轻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 责令当事人改正价格欺诈的行为 , 并没收违法所得144元;罚款144元 。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发现 , 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虎丘路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7月27日 。 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24日 , 注册资本4321.61万人民币 , 该公司为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 , 操纵市场价格 , 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 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 ,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 , 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 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 哄抬价格 , 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 ,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 , 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 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 , 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 , 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虚构原价 , 虚构降价原因 , 虚假优惠折价 , 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 , 诱骗他人购买的;
(二)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 ,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三)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 , 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四)采取掺杂、掺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 , 短缺数量等手段 , 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 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六)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
《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从轻处罚:
(一)价格违法行为较轻 ,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推荐阅读
- 华夏始祖黄帝的故事
- 揭中国古人身份证 竟带防伪标识
- 揭秘中国古代的女囚坐牢就失去贞操的潜规则
- 猪八戒白胖形象错了 专家:明代中国没白猪
- 中国古代著名男宠 后宫美女在他面前黯然失色
- 中国史上唯一的状元驸马是谁?
- 中国历史上的疯狂裁员 唐太宗时期裁员七成
- 中国历史上喜欢与和尚私通的四位皇后
- 盘点中国历史上的四次寒冷期 冻死者难以计数
- 揭秘武则天野史 武则天与她的男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