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二 )


此外 , 还应当构建以区域行政组织为主导 , 由行会、商会和民间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联合体 。 由区域行政联合体牵头 , 以区域合作论坛、对话协商会、专题研讨会等有效形式 , 逐步构建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民间促进的协同合作框架 。
保障区域民生事业发展均等普惠
现阶段 , 在民生事业发展方面主要体现为京津冀各地区社会保障水平差异、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医疗事业发展失衡等问题 。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 , 应当采取有效手段保障区域民生事业发展均等普惠 , 逐步实现京津冀民生事业协同发展 。
一是加快实现京津冀地区社会保障供给均等化 。 应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 扩大区域社会保障补偿范围 , 重在提升河北地区社会保障水平 。 同时 , 依据三地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 , 通过建立社会保障管理机制和市场机制 , 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 , 并探索一套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区域社会保障体系 。
二是扩大京津冀地区教育资源共享惠及范围 。 针对区域基础教育水平差异、职业教育碎片化及高等教育资源分布失衡等问题 , 需要分类推进 , 重点突破 。 在基础教育和职业化教育方面 , 京津冀三地政府和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 , 从管理经验共享、师资队伍合作及教育教学资源整合优化和人才流动激励等方面 , 推动区域教育协同发展 。 在高等教育方面 , 河北既要把握京津地区高校外迁、校际教学科研资源共享、高校干部交流等机遇 , 又要在区域内部的院校合并、学科对接、人才引进、双一流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 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 。 并且 , 区域教育协同发展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联系起来 , 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
三是缓解京津冀地区医疗资源供需关系失衡问题 。 近些年来 , 京津冀地区在医疗机构合作、资源数据共享、移动医疗及费用异地结算等方面有所突破 , 但在医疗资源供需关系方面仍处于失衡状态 。 因此 , 在医疗事业协同发展方面 , 河北地区在承接好京津地区医疗资源有效转移的同时 , 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发动社会力量推动医疗事业发展 , 建立健全多层级的医疗机构 , 满足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 此外 , 借助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重大机遇 , 京津冀地区应着力打造医疗资源合作平台 , 建立医疗资源合作机制 , 以缓解河北地区优质医疗资源需求大于供给的矛盾 。
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抓好生态环境治理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内容 。 现阶段需从治理源头、治理过程、治理结果等方面入手 , 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
第一 ,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态经济 , 从治理源头上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治理提质增效 。 当前 , 京津冀三地尤其是河北地区要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 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体系 , 大力创建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 应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 , 加快局部地区高污染型产业向生态型产业转型 , 从源头上减少或禁止污染排放 。 同时 , 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 , 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尤其是打造文化生态旅游业 , 探索资源利用最优化、环境污染最小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生态经济发展之路 。
第二 , 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有效的生态环境治理手段 , 在治理过程中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治理提质增效 。 京津冀地区不能仅停留在以资金补偿为主要治理手段的层面上 , 而是要以环境项目建设、企业设备改造、产品研发、技术扶持、产业转移等多种形式 , 拓宽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路径 。 此外 , 还应积极推广绿色贷款、碳排放交易、社会参与等有效手段 , 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目标 。
第三 , 进一步量化和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指标 , 并结合公共治理的具体要求和特点 , 从治理结果上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治理提质增效 。 构建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考核体系 , 不能仅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所涉及的价值原则和评价指标 , 同时还应当把治理目标、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效果等因素纳入评价体系之中 。 特别是通过生态环境治理考评 , 及时发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 并及时纠正和解决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的重点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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