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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博爱康门诊特定病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报销规定
【2023年中山博爱康门诊特定病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报销规定】已认定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 ,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 ,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外的药品(不包含目录外中药饮片)或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指定高额药品(详见下附表1),医保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为1万元, 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6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
附表1: 2023年门诊特定病种指定高额药品及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注:药品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后自动退出 , 药品目录每年根据广东省医保政策情况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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