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回避的时间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回避的时间】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未对听证回避及回避申请的时间,做出具体规定 。但各部委发布的听证程序规章,都做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三十四条卫生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二日内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听证通知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3、听证人员的姓名 。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 , 通知证人等事项 。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未对听证回避及回避申请的时间 , 做出具体规定 。但各部位在制定听证程序 。
推荐阅读
- 高速区间测速超速怎么处罚
- 下列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五万怎么处罚
- 邵东市是哪个省的 中国行政县市这边看
- 行政效率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
- 辽国的行政区划
-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如何执行
- 大学考试作弊的处罚是什么情况
- 如何对强迫交易罪量刑处罚
- 行测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