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有三个,分为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等 。
【什么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 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 , 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 , 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 , 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 , 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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