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吗?【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合同诉讼地址是否必须在甲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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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
一是按合同约定地或方式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的管辖地;
二是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被告就原告原则,也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为诉讼地 。
由此可见,是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并不是必须 。对于诉讼方可以进行选择,合同诉讼可以在签订地也可以是履行地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合同诉讼地址是否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律分析: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所以,首先在当事人合同诉讼地没有约定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 。
其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综上,合同诉讼地不是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选择与合同有关地方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法律分析:合同起诉地不一定必须在签订地点,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约定的管辖地不在双方住所地可以提管辖权异议吗法律主观: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当事人想 约定管辖 时,在不违反法院 级别管辖 和专属 管辖 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 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 诉讼 ,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合同约定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改吗法律主观: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不一定是甲方所在地法院 。合同纠纷种类是多样的 。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工程所在地法院 。一般的合同纠纷则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履行地也不一定就是甲方所在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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