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处理,同居分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同居分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处理,同居分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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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没有协议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按共同共有分割 。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99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处理,同居分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处理【同居关系析产】同居分手时财产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 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 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一、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1、确定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分手时双方将按以下方法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
(3)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认定
1、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
2、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 。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 。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
4、双方无继承关系 。一方死亡后,不能继承遗产,只能按相互扶助关系处理,分得适当的遗产 。对于抚恤金方面,鉴于其与死者有这种关系,也可适当得到一些抚恤金,以慰藉其伤痛 。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一、分手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的 财产分割 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 非法同居 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 。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同居财产分割 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 债务清偿 的财产,主要包括: (1) 工资 、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因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一般的 同居关系 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 。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这里的共有,根据《婚姻法》解释(一)为“共同共有” 。根据《 物权法 》第103条规定,双方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 外,视为按份共有 。同居双方显然不具有家庭关系,该共有应当为“按份共有”,显然,《婚姻法》与《物权法》规定是相互矛盾的 。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 。一是形成 事实婚姻 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 夫妻共同财产 处理 。二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 。三、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但有 证据 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该情形明显与第一种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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