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有上限吗?
文章插图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其月工资收入的20%至30%,如果一方抚养两个孩子,不抚养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适当的提高,一般不超过其月工资收入的50%,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是有限制的 。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调解结案,抚养费的数额以调解书内容为准 。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能够就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此时,抚养费的数额没有具体的限制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宁波社会抚养费上限是否存在调整宁波 社会抚养费 上限是否存在 不直接 抚养 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 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社会抚养费的在有关的法律中是不存在上限的,因为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是不同的,所以在有关的问题解决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这样就可以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当事人在有关问题的解决上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进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
离婚抚养费标准2022一个月多少钱一、离婚 抚养费标准 上限是怎样的? 根据《 婚姻法 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 抚养费 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 。根据《 子女抚养 意见》第7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数额的变更情形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 。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 丧失劳动能力 ,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 抚养 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 劳动教养 ,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再婚 ,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用当中包括的项目是由生活费用, 医疗费用 ,还有最基本的教育费用,这些费用都是需要 监护人 ,也就是他们的父母来进行支付的, 离婚 的时候就是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来进行支付,具体支付的金额也不能够太高,不能够超过父母的承受能力 。
【抚养费有上限,宁波社会抚养费上限是否存在调整】
推荐阅读
- 室内爬墙植物有哪些
- 目前十大最稀有种子 我的世界海边村庄的种子大全
- 赞美竹子的句子有哪些
- 有人了解蚂蚱吗?跟蝗虫有什么区别呢
- 提问喝酒有什么坏处
- 日本东京的美术大学有哪些
- 上班的路到底有多远 上班就是一种幸福的句子
- 给女孩取名字好听的字 女宝宝名字带有诗的赏析
- 夏天用小青柑泡水喝,会有什么作用吗
- 铃兰花有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