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报检察院可能不批捕吗
寻衅滋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报检察院有可能不批捕 。
【寻衅滋事报检察院可能不批捕吗】《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推荐阅读
- 当月社保费怎么申报
- 重庆报考cpa条件
- 怎样制作端午节手抄报
- 春节小报资料 春节有什么特点
- 雅迪电动车报警器一直响 雅迪电动车报警器一直响的解决方法
- 热水器显示e4什么故障 是高温报警
- 汽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怎么报保险
- 暑假生活手抄报内容 这样的内容不会错
- 举报信范本
- 如何报名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