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公证”又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有的地区叫《独生子女光荣证》 , 是计划生育时期国家发给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的代表荣誉的证书 。
随着2016年“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 , 独生子女证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 已经停止办理了 。
申领独生子女证需满足什么条件?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期 , 独生子女证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 , 申领独生子女证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承诺不再生育 , 且其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 , 且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处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途】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 , 但其中一个意外死亡 , 另一个不满16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有且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 , 离婚后孩子由本人抚养 , 且该孩不满16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 , 另一方未生育过 , 现家庭只此一个不满16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育有一个孩子 , 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 , 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孩子的;
8.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 , 且现孩子年龄在16周岁以内的 。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只有一个孩子就可以申领独生子女证 , 在有些情况下即便是只生育了一个孩子也是无法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 比如:
独生子女留在本市 , 但父母双方均在国外的;
未婚生育过一个孩子但不再结婚的;
单身或者离婚者收养孩子的、孩子已死亡的;
离婚前已生育一个孩子 , 离婚后各抚养一个 , 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 , 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
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要的材料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是由当地的计生部门承担的 , 先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 后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
各地在办理独生子女证时所需的资料略有差异 , 但流程和所需证件大致如下:
1.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 , 如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各自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 并经单位、户籍地村或社区核实信息并签注意见;
7.提供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独生子女证还能补办吗?
有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能当时没办独生子女证 , 或者早已经丢失了 , 那么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补办吗?
首先 , 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 , 多地已经出台相关文件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 , 比如2019年3月15日起 , 河北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但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夫妻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继续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 。
至于当时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 或者独生子女证遗失的 , 是否还能补办就要看地方上的政策的 , 有的地区还能补办 , 有的地区则不再补办 。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对于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夫妻 , 不仅可以享受经济上的补助 , 而且还能享受政策上的一些倾斜 , 比如:
有些地区独生子女父母按月发放补贴的 , 一般是5-30元/月不等 , 一直发到子女满18周岁;
还有就是在退休时可以领到一笔养老补贴 , 比如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每人可领取5000元的补助、武汉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每人可领取3500元的补助;
还有的地区按月发放补贴款 , 比如广州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每月领150元奖励 。
再比如大连市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 , 退休后每月增加5元的养老金;属于企业退休的 , 退休后由企业支付1000元的奖励;是农民的 , 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照顾 。
写在最后: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而言 , 他们为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贡献 , 国家不会忘记他们 。
独生子女证不仅是荣誉的象征 , 更能凭证享受一些经济和政策上的奖励 , 证件遗失的可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 能补领的尽量补领 。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 , 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3、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 , 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4、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5、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
【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 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 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 , 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 , 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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