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录用9天就被毁约?毕业生起诉索赔,法院判了

近日,广东珠海 。
法院公开一起案例:毕业生小高通过某公司面试后收到录用通知书,人力资源部同事口头告知小高的基本工资为 7000 元,另有提成 。
小高当即接受录用,同意月底前报到,并迅速拒绝了其他公司发出的 offer 。
9 天后,小高却被通知取消录用,原因是销售能力不足,老板没签批 。
多番沟通无果,小高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两个月工资的预期利益损失、交通费等损失共计 1.5 万余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小高的损失予以赔偿 。
【「毕业生」录用9天就被毁约?毕业生起诉索赔,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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