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土地资金如何分配?
村集体地被征收了,一般归村大队的一些开销 。如果征多了,给农民上交养老保险以及建设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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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 。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 。
对于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以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因此,安置补助费既可能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能归属于安置单位或者被安置人员,在认定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形区别对待 。
【征收集体土地资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也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接受民主监督 。”
但是,上述规定均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于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征地补偿不是同一个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征地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也包括安置补助费和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村民集体决定的范畴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即使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情形下,也不能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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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感谢邀请,农村小伙来回答 。
土地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如果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都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主要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进行生产劳动活动,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经营权主要以家庭为单位 。各项补偿费用主要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一般分为集体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由征收单位进行补偿和管理 。
2.土地附属物补偿:青苗费、农作物附加值等等,按照征收赔偿标准,归属土地使用者 。
3.土地征收安置费,主要分为三种类型:a. 土地原本是村集体管辖和使用的,应归属村集体,通常就是我们村部 。以前村里都有集体土地,俗话“林场或村部土地” 。b. 有经营单位管辖和使用的土地,应根据所属单位土地产值或者附属物补偿安置 。c. 由个人承包经营的土地,根据个人的土地规模或人口计算,直接补偿到个人
领取补偿费办法:
1.当地农村银行开设账号,如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打卡 。
2.补偿标准,透明、公开,由村民集体监督管理 。
3.集体土地出让金或补偿费用,由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一半以上),上报城里审批使用 。
大多数农村土地补偿,主要以家庭为单位,根据当地的政策和经济水平进行补偿、安置 。
以上浅薄见解,多多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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