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刘备抛弃的哪位手下后来成了曹魏三朝元老?

陈群出身名门 , 幼负才名 , 后与孔融相交 , 孔融素来高才倨傲 , 对陈群却极为敬重 。孔融何等样人 , 由此可知陈群德才兼备(当然 , 绝对不是弥衡那一路 , 汗) 。正史还有颇多事例 , 如后来皇女曹淑(?应该是吧)死去 , 皇帝异常哀痛 , 丧仪过奢不合礼制 , 他便上书劝谏 , 由此可见是正直敢言 , 极重礼法 。其后他制定的九品中正制 , 也可见他对礼法的重视 。另外 , 其父陈纪任大鸿胪时 , 曾议司法典刑之事 , 陈群也深通于此 , 从后来阻谏曹公恢复肉刑可见一斑 。
在三国前期 , 刘备一直如丧家之犬 , 奔走于四方诸侯 , 虽有匡扶汉室的决心 , 却没有与之相称的实力 。究其原因 , 人们普遍认为是因为他身边少了一位经天纬地的顶级谋士 。在新野得到徐庶后 , 刘备相见恨晚 , 后来又不辞辛劳请诸葛亮出山 , 都体现了刘备对谋士的器重 。但是早在刘备做豫州刺史的时候 , 他就曾得到过一位不世出的奇才 。
陈群 , 字长文 , 颍川许昌人 。他出身名门 , 祖父任东汉太丘长 , 父亲任大鸿胪 。他创立的九品中正制是科举制之前最重要的选官制度 。刘备为豫州刺史时 , 陈群为别驾 。当时徐州刺史陶谦病重 , 将徐州让予刘备 , 当时陈群就劝阻他不要接受 。因为刘备的实力还很弱 , 现在生存在群雄的夹缝中 , 一旦接过徐州 , 就会与当时实力非常强大的袁术正面交锋 , 而后方的吕布也蠢蠢欲动 , 不会让他独吞这块肥肉 。这样一来刘备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 腹背受敌 。
但是刘备建功立业的心情非常迫切 , 没有接受陈群的建议 。果然刘备陷入了与袁术的争战 , 吕布趁机袭取下邳 , 又与袁术兵合一处 。刘备兵败 , 这才痛悔没有听从陈群的劝告 。陈群自感未遇明主 , 心灰意冷之下离开了刘备 , 随父亲居于徐州避难 。
公元198年 , 曹操入主徐州 , 看中了陈群 , 并任其为司空西曹掾属 , 后又转任参丞相军事 。公元213年 , 曹操封魏公 , 陈群为魏国的御史中丞 。当时天下大乱 , 犯罪行为日益频繁 , 陈群的父亲等人主张恢复肉刑 。曹操也有恢复肉刑的打算 。他对陈群说:“昔日陈鸿胪(陈群之父陈纪 , 曾任大鸿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的用途 , 正是在说这方面的事 。你可以给我讲讲你父亲的理论吗?”陈群说道:“我的父亲认为汉代废除肉刑而增加笞刑 , 这本来是出于仁心恻隐 , 结果却使更多的人受刑而死 , 这就是所谓的名轻实重 。表面上看起来废除了残酷的肉刑 , 但人民却由于不畏惧犯罪而轻易犯罪 , 结果反而死的人更多了 。罪名轻 , 人就容易犯法 , 实际处罚很重则伤害了百姓 。如今以笞死之法去代替所有不杀生之刑罚 , 这是怜惜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钟繇也对陈群的说法表示赞同 , 而王朗及其他大臣则多认为不可恢复肉刑 。曹操虽然认同陈群之言 , 但因为军事未罢的缘故 , 所以先搁置这一政议 。
三国时期 , 魏、蜀、政权均各自立法 , 其中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律是《魏律》 。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229年) , 鉴于汉代律例烦乱 , 命陈群、刘劭等人制定新的律法 。陈群等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九篇 , 制定《魏律》十八篇 , 由于它是对汉律的改革 , 故当时称为《新律》;为了同北朝的魏律相区别 , 通常称作《曹魏律》 。
秦汉早期法律的突出特点是繁多庞杂 。《魏律》在继承的基础上 , 对秦汉法律进行了较大改革 。体例上 , 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 , 置于律首 。“具律”是《法经》的总则和序列 , 即总论性的律文 。“具律”在汉《九章律》中处于中间的位置 , 说明汉代并不将其视为具有总则性质的篇目 , 与后来的《刑名》比较 , 缺少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 。《魏律》把其位置由原来的中间提到律首的位置 , 突出其重要性 , 这开历代法典首列名例篇的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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