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要转正,奸夫动杀心,回顾81年北京12.25京密运河无名女尸案( 三 )


徐泽光认为罗某宜的要求十分荒谬 , 以她水性杨花的性格 , 自己前脚要是答应并把她办了出国 , 后脚她就会把自己蹬掉 。 徐泽光有自己的小九九:罗某宜这种女人结婚是不可能的 , 但因为她风韵犹存 , 比自家的黄脸婆风情万种得多 , 同她在一起远比和自己的妻子在一起来得愉快 。 所以他当时口头答应等待机会与妻子离婚 , 实际上是想把罗某宜当做情妇长期玩弄 。 在组织上找他谈话并批评他后 , 他就起了杀人的念头 。

80年代的西单商场 , 本案凶手徐泽光在这里买了分尸用的手锯和包尸用的牛皮纸
12月18日下午13时 , 罗某宜来到他家又哭又闹 , 要求他和妻子离婚并和她结婚 。 徐泽光制止未果 , 怕事情宣扬出去 , 就用拳猛击罗某宜头部将她打晕 , 随后先用双手掐脖 , 后嫌双手不保险 , 就用绳子勒的方式将罗某宜勒死 。
在确认罗某宜已经死亡后 , 徐泽光决定碎尸 , 当晚18时 , 徐泽光在西单商场买了一把手锯和五张牛皮纸 , 回家后将罗某宜尸体上的衣服尽数褪去 , 将尸体拖进厕所 , 用菜刀和手锯进行分尸 。 分尸后将头颅、双腿以及带手臂的躯干分两次分别扔到西便门和麦钟桥处的京密运河中(头颅和双腿扔在西便门处 , 带手躯干扔在麦钟桥处) 。 死者的呢子大衣和呢裤被送到西四的春潮洗染店干洗(留化名) , 鞋子、内衣裤和袜子被分散抛在西单民丰胡同和虎坊桥一带的小胡同里 , 手锯被折断后连同未用过的尼龙绳被扔进了本楼的垃圾桶里 。

西便门段的京密运河(西护城河)

虎坊桥路口
根据徐泽光的口供 , 专案组在西便门的京密运河河段破冰 , 捞出了罗某宜的头颅和双腿 , 凑成了一具完整的女尸;从春潮洗染店取回了死者的大衣和裤子 , 在西单和虎坊桥一带陆续找到了死者的内衣裤、袜子以及一只鞋子 , 另外一只皮鞋经家住在西单白庙胡同的一老太太回忆是她捡到后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 随即侦查员们在该废品回收站的废品堆内翻找了整整三个小时 , 终于将这只皮鞋找到 。 经罗某宜的丈夫方某某和女儿辨认 , 确定是罗某宜失踪当天离家时所穿 。 至此 , 在经过15天的紧张侦办后 , 这起碎尸案的案情真相大白 。 徐泽光经北京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后被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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