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奇闻 十字架的历史变迁

【法律奇闻 十字架的历史变迁】    十字架本是古代罗马帝国的残酷刑具,一般只用于处死奴隶和无罗马公民权的人 。据《圣经》记载,上帝派耶稣降临人世传道,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赎罪,而耶稣死后三日复活 。因此,基督教把十字架作为赎罪得救的象征和信仰的标志 。公元4世纪,东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基督教,宣布废止钉十字架的这种酷刑 。自此,十字架不再是刑具,而是宗教信仰的标志了 。为此,基督教徒们都佩戴十字架作为徽号 。以后,十字架又发展演变为伤兵救护的徽号 。1815年,法国和撒丁联军在意大利与奥地利军队激战,双方伤亡惨重 。瑞士的人道主义者杜南提出成立中立的战地救护组织的建议 。1863年,日内瓦伤兵救护委员会成立 。这个委员会的成员都是瑞士人,因此把红底白十字的瑞士国旗反过来,改为白底红十字作为自己的标志 。1880年,伤兵救护委员会改称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自此,红十字架成为医疗救护事业的标志,并规定敌对双方,对佩带红十字标志的医务人员不准开枪射击 。今天,一些人虽不是基督教徒,也爱佩戴十字架,是为赶时髦,把十字架作为一种装饰品来佩戴了 。
    十字架的变迁,说明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 。一切事物都是暂时的、变动的,依据本身的性质和条件进行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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