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奇闻 死刑

【法律奇闻 死刑】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
死刑是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 。世界上有少数国家废除了死刑 , 大多数国家没有废除 。我国在刑事立法中保留了死刑 , 但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范围做了严格的控制性规定:所有死刑案件一概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刑法还规定 ,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 不适用死刑 。
我国刑法还规定了“死缓”制度 。死缓 , 即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 实行劳动改造 , 以观后效的简称 。此刑罚适用于应该判处死刑 , 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对于被判死缓的罪犯 , 缓期2年以后 , 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 , 减为无期徒刑;对于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 , 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抗拒改造、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 , 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核准 , 执行死刑 。“死缓”制度是我国在刑法制度方面的一项重大创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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