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节前公告提示广大群众重视食物中毒问题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17日电(采访人员朱玉)近期发生在农村的食物中毒事件已成为食品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 。春节将至 , 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 , 让广大群众 , 特别是农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 卫生部于节前特发布2004年的第一号公告 , 主要内容如下:[br]要保证食物卫生、安全 , 不要采摘、捡拾、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 。[br]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 , 请注意查看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 , 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建议不要购买散装白酒和植物油 。[br]要做好自备水井的防护 , 保证水质卫生安全;不要饮用未经煮沸的生活饮用水 。[br]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 , 农药、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 , 避免被误食、误用 。[br]加工、贮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br]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 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 , 接触生鱼、生肉和生禽后必须再次洗手 。[br]家庭自办宴席时 , 主办者应了解厨师的健康状况 , 并临时隔离加工场地 , 避免闲杂人员进入 。[br]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 , 要立即组织自行救治 , 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尽快排出毒物 。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并保留所有剩余的食物、有关工具和设备 , 以备核查中毒原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