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要求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据中国医药报浙江讯 采访人员汪建强报道 近日 , 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要求各级政府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br]通知要求 ,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平安县市”的考核体系 。要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 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 , 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br]通知指出 , 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 , 卫生部门要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 , 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 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 监察机关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 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 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同时要强化落实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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