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实现平台经济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高质量发展

近日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 , 被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立案调查 。 此举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 , 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平台经济发展的思考 。
近年来 , 平台经济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 然而 , 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崛起 , 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日渐增多 , 出现了限制竞争、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一系列问题 , 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 阻碍了行业创新 。 整治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 , 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更好更健康发展 。
平台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 , 但绝不意味着平台企业可以走向垄断 。 垄断不是平台企业的基因和特权 。 回顾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 , 优秀的平台企业 , 都是在公平竞争中拼杀出来的 , 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 , 也都是从当年的小公司、小网站起家的 。 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下 , 平台经济才展现出蓬勃生机、无限潜力 , 才能不断推进技术、商业模式持续创新 。 因此 , 各方面都很期待今天的大企业、大平台也能为后进入的小公司、小网站留有良性竞争的机会 。 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该带头强化行业自律 , 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 , 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经济生态体系 。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 。 无论什么阶段、什么业态 , 公平竞争都是一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 加强反垄断监管 , 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 , 有利于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潜在市场的作用 , 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 。 更为重要的是 , 反垄断可以有效降低市场进入壁垒 , 形成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 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 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 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 因此 , 加强反垄断监管与做强做大平台经济并不矛盾 , 更不会扼杀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基因 , 相反 , 正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护 。
事实上 , 互联网行业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成为反垄断的法外之地 。 作为新生事物 , 互联网经济的治理规则 , 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新课题 。 出于呵护新产业、新业态的考虑 , 我国对平台企业监管一直十分审慎 。 但互联网企业也需要遵规守法 。 2008年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 , 对内资和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 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虽然呈现多边市场、动态竞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新特点 , 但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与要义仍然适用 , 需要与时俱进更新完善法律法规 , 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透明的、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 。 当前 , 世界各国正在不约而同完善规制 , 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 , 就是为了保证行业竞争的有效性 , 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
对于平台经济来说 , 加强反垄断监管 , 带来的绝不是行业的“冬天” , 恰恰是更好更健康发展的新起点 。 纵观互联网经济发展史 , 反垄断为行业健康发展扫除了很多障碍 。 从一定意义上说 , 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制约了微软、IBM等科技巨头 , 才促使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 , 并为行业带来强劲活力 。 当前 , 我国加强反垄断监管 , 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 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 。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实现平台经济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高质量发展】一枝独秀不是春 , 百花齐放春满园 。 此次反垄断调查 , 是提升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意识的契机 , 也是开启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机遇 。 相信广大互联网企业能够正确认识行业监管与自身发展的关系 , 将监管要求内化到企业经营管理中 , 以改革和创新的姿态迎接发展新起点 , 更好走在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上 , 提高我国数字经济的整体国际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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