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经济参考报调查:严管之下,小散“挖矿”仍未绝迹( 四 )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毛海军等多位受访专家提出建议:一是对个人(家庭)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合法性进行界定,明确哪些行为应纳入整治范围 。
二是统一监管目标,明确权责边界,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不同步的问题 。同时,开展监管探索与创新,通过电力部门和电信以及公安部门联合协同,通过对异常用电、异常网络流量实时监控,打击非法“挖矿” 。
三是继续保护、发展区块链技术等数字科技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