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辽宁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辽宁省日前出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提出利用1年左右时间 , 在沈阳、大连部分区、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 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模式 。
【特殊人群|辽宁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据悉 , “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 , 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主 , 为罹患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 方案明确 , 医疗机构必须依托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并向所在市卫健委申请 , 审核同意后可在所在地辖区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 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 , 应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 , 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 。 采访人员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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