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对手机应用程序过度索权说“不”

_原题是:对手机应用程序过度索权说“不”(金台锐评)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 , 各类手机应用程序(App)迅速普及 , 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但同时 , 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 。 特别是一些App通过捆绑功能索取个人信息授权 , 用户拒绝授权就无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 变相强制用户授权 , 过度索权从“偷偷摸摸”升级为“明目张胆” 。
近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明确地图导航、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 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 , 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
装个App看视频 , 却要你对通话记录授权;下个App来导航 , 竟要获取你的通讯录信息……一些App动辄要求用户默认交出各种本不必要的隐私权限 , 使得用户的手机像个毫不设防的“大房子” , 谁都能在这个“大房子”里砸个窗、拆个墙 。 如果任由App过度索权乱象野蛮生长 , 不仅个人信息泄露势必成为大概率事件 , 其带来的数据安全风险也不容小觑 。 现实中 , 大量不法App通过过度索权 , 形成了个人信息黑产 , 导致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 为电信网络诈骗、人肉搜索等互联网犯罪提供“温床” 。
针对个人信息搜集 ,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 这是App必须始终遵循的铁律 。 但过去由于对App采集个人信息范围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精细的规范 , 导致对个人信息采集类型、范围、边界判断较为困难 , 使得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多集中在事后追责 。 其实 , 从治理成本、执法效率角度看 , 对个人信息采集进行事前监管十分必要 。 在事前监管层面下的功夫越大 , 后续风险才会越小 , 也只有在足够具体和有针对性的规则面前 , 事前监管才能发挥更好效果 。
此次出台的《规定》 , 进一步精准落实网络安全法中“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 将执法前移 , 从采集个人信息范围角度加大治理力度 , 为防止App过度索权立规矩划界限 , 把实践中39类App对个人信息索权类别 , 以具体明确的方式作出了规定 , 督促平台依法、依约采集个人信息 , 切实履行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 。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对手机应用程序过度索权说“不”】铲除App过度索权这一乱象的土壤 , 除了需要相关部门将事前监管和事后追责相结合、App运营者依法依规落实主体责任外 , 还有赖于广大用户勇于监督、善于维权 。 正如《规定》所明确的 ,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 这样既畅通了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督权利 , 也拓宽了相关部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治理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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