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监管参照卷烟释放的信号

李英锋 
3月22日 ,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实施条例附则拟增加一条 , 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 ”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是规范烟草生产经营、维护烟草市场秩序的基本法规 , 是有关部门许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 此次两部门拟修改该条例 , 并参照卷烟规则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全面纳入监管范畴 , 释放出依法强化电子烟监管的强烈信号 , 有助于明确监管属性、理顺监管关系、织密监管法网 , 提升监管效能和控烟效果 。  
电子烟也是烟 , 因为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 , 即尼古丁 。 因而吸食电子烟同样会损害心肺功能 , 青少年吸食还会对正在发育中的大脑产生长期影响 。 有研究显示 , 从未吸烟的青少年如果使用电子烟 , 未来去吸传统卷烟的可能性会增加一倍 。 同时 , 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较为混乱 , 一些电子烟的质量参差不齐 , 存在添加不安全成分、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质量隐患 。  
【|电子烟监管参照卷烟释放的信号】此前公众对电子烟的危害认知一度产生过分歧 , 这与电子烟相关产业链上各利益方的误导宣传有很大关系 , 比如宣称电子烟不是烟 , 是卷烟的健康环保替代产品 , 不仅无害、反而有益 , 有助于戒烟 , 等等 。 受这种误导的影响 , 不少人尤其是青少年 , 放松了对电子烟危害性的警惕 , 甚至把吸电子烟当成了一种时尚 。 对电子烟好奇、感兴趣 , 进而吸食、使用的未成年人曾在前些年持续增长 。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 , 参照卷烟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 不仅符合监管规律和要求 , 而且回应了公众关切 。  
实际上 , 去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 , 电子烟包含在烟的范畴之内 , 此番有关烟草专项监管规定拟作出的修改 , 实际上有助于法律体系内的协调统一 。 这一调整也明确界定了电子烟的法律属性、监管属性 , 有助于统一社会共识 , 引导公众认清电子烟的危害性 , 营造管控电子烟的良性氛围 。 近年来 , 不少国家和地区也在逐渐收紧对电子烟的监管 , 因此参照有关卷烟规定监管电子烟符合国际监管趋势和控烟趋势 。  
此前 , 相关部门也曾数次出台相关规定 , 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直接推广和销售电子烟 。 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普遍增强 , 但因相关文件效力层级不高、约束力有限 , 导致监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常常遇到依据不强、不充分的问题 , 进而影响执法效果 。 此番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明确电子烟的“卷烟”地位和属性 , 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化解这种执法尴尬 , 提高相关规定的权威性、强制性和约束力 。  
应该意识到 , 禁烟控烟、保护未成年人 , 还牵涉多方面、多环节的协调配合 , 比如 , 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的执行力度、烟草广告的管控成效、烟草销售的规范化程度 , 等等 。  
因此 , 有关方面在完成上述修改后 , 有必要参照卷烟监管规定和要求 , 全面梳理上述问题 , 整合监管依据和标准 , 厘清相关底线和范围 , 规制相关行为 , 提升禁烟控烟的广度和深度 , 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 , 把好事办得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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