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近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 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 , 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 , 各类应用程序迅速普及应用 , 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但同时 , 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 。 特别是大量App通过捆绑功能服务一揽子索取个人信息授权 , 用户拒绝授权就无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 变相强制用户授权 。 为聚焦解决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问题 , 规范收集个人信息活动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实施该《规定》 。
《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 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 , 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
【国家|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四部门要求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抓紧落实《规定》要求 , 加强监督检查 , 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 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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