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太原兵工厂 帮阎锡山将晋军发展到30万兵力( 三 )


1936年10月,因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扩张,西北实业公司又撤销了机器厂管理厂,组建了西北制造厂,全面恢复军火生产,由阎的妻侄、时任西北实业公司协理之一的张书田(子绅)任西北制造厂总厂总办,赵逢冬任会办 。该厂实际上是兵工厂的恢复与扩大,如由原火药厂改组的西北化学厂从德国进口了新设备,扩充为新厂和旧厂(即今晋安化工厂和新华化工:厂的前身) 。西北制造厂总厂统一管理下列18个分厂:
1、西北制造厂第一厂(枪弹厂),厂长先后为李梅雨、李应方 。
2、西北制造厂第二厂(电焊厂),厂长王文耀 。
3、西北制造厂第三厂(机车厂),厂长先后为李亚晋(克强)、胡启陈(迪齐) 。
4、西北制造厂第四厂(铆锅厂),厂长于邑菊(紫卿) 。
5、西北制造厂第五厂(水压机厂),厂长刘遵闵 (孝儒) 。
6、西北制造厂第六厂(山炮厂),厂长王宝善(楚卿) 。
7、西北制造厂第七厂(工具厂),厂长黄仲勋 。
8、西北制造厂第八厂(机器修现厂),厂长王嘉弼 ( 襄) 。
9、西北制造厂第九厂(火工厂),厂长先后为刘天仲(福卿)、白云彰(卓斋) 。
10、西北制造厂第十厂(枪厂),厂长胡启陈 。
11、西北制造厂第十一厂(火药厂),厂长陈铁夫 。
12、西北制造厂第十二厂(木工厂),厂长张宗倘 (希拭) 。
13、西北制造厂第十三厂(铸造厂),厂长张子贞 (子固) 。
14、西北制造厂第十四厂(铁工厂),厂长蔚嘉汉 (宿津) 。
15、西北制造厂第十五厂(育才机器厂),厂长先后为杨震鼎(宝珊)、李梅雨(占五) 。
16、西北制造厂第十六厂(冲锋枪厂),厂长先后为张朝霖(雨田)、白殿麟 。
17、西北制造厂第十七厂(汽车修配厂),厂长姜富春(寿亭) 。
18、西北制造厂第十八厂(育才炼钢厂),厂长李梅雨(兼) 。
七、西北制造厂被日军掠夺一空
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以上各厂共右职工: 7000多人 。日军进犯山西后,敌机频繁轰炸,各厂无法进行生产 。阎锡山派西北制造厂总办张书田策划搬迁,紧急抢运设备往后方川陕等地,直到11月8日日军占领太原前,只运走小型机床1000余部、动力电机 200余部等,仅占西北制造厂18个分厂全部财产的 2%,其余设备悉数落入敌手 。日军将其中较好的设备 4000余部(台)和西北炼钢厂炼焦部提炼汽油的设备及设在左云县的育才炼油厂设备拆卸装箱,运往日本的东京、大阪和伪满的沈阳、大连,利用这些设备组织生产军火和军用物资,以战养战 。至此,阎锡山经营20多年、几经改组发展为宏大的太原兵工厂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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