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美丽岛事件始末 陈水扁等借此登上政治舞台( 三 )


蒋经国在海内外舆论的压力下,不禁产生了动摇 。他怀疑若《美丽岛》的那群人真的那么坏,为何全世界有那么多人在救援他们?
蒋经国又问他的幕僚,这几个人是该判死刑还是网开一面?幕僚中有人说,当年国父就是因为清政府送了他们72具尸体而成事(黄花岗起义),今天我们不能送他们这几具尸体,让他们成事 。
于是,蒋经国犹豫了 。
美丽岛的辩护律师
台湾当局决定用“军事法庭”审讯此次事件 。由于牵涉人员甚多,审讯受到国际传媒、欧美政府、人权组织的高度关切 。为使审判过程公平公开,当局开放岛内外人士旁听,并同意被告委托律师辩护 。
被告方闻讯,开始积极延揽律师,但这又谈何容易?此时台湾政治气氛异常紧张,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律师要办理这样的重大案件,肯定吃力不讨好,不说公然与当局作对恐有灭顶之灾,但影响职业和前途是不言而喻的 。
张德铭找到了陈水扁,这时刚到而立之年的陈水扁只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海商法律师 。打惯了赚钱的经济纠纷,面对这么一个棘手的案件,阿扁虽有意但又不敢冒然应允 。踌躇不定的阿扁跟妻子吴淑珍商量此事,没想到妻子大义凛然地说:“当一位律师,如果说要自私不敢站出来替他们辩护,那么当律师还有什么用呢?”
陈水扁经过几番思想斗争,最终决定成为被告辩护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黄信介辩护 。
相对而言,谢长廷的思想斗争就少得多 。谢长廷1975年从日本留学返台后,曾任林义雄、姚嘉文等人创办的“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因此他当仁不让地接受姚嘉文妻子周清玉的委托,担任姚的辩护律师 。
谢长廷
谢长廷当时跟家人说:“我们律师有的辩分尸案,有的辩强奸案,有的辩偷窃案,这个案件为什么不能辩护呢?除了有风险外,没有什么理由啦 。如果这个案件来了,我们律师不敢辩护,其实没有资格再做律师 。”
34岁的谢长廷和30岁的陈水扁等人最终走向“美丽岛大审”,与苏贞昌、尤清、张俊雄等人组成15人辩护律师团 。他们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明确指出所谓的“戒严令”本身就是非法,“军事法庭”也没有资格审理此案 。他们不仅仅为被告在辩护,也是在为台湾整个党外运动做历史性的辩护 。
这次不寻常的辩护不仅成为律师们职业生涯的亮点,也成为很多人的人生转折点 。他们中很多人由此成为台湾党外运动的主角,尤以陈水扁与谢长廷为代表 。这两位出生贫寒的台大法律系校友,都因帮“美丽岛事件”打官司而名声鹊起,由此开始走上了从政之路 。之后他们同时当选台北市议员并转进“立法院”,成为民进党新生代中最闪亮的两颗政治明星,相互争锋 。
“美丽岛大审”
从1980年2月20日开始,一场备受瞩目的审判开庭了,“警总军法处”以叛乱罪起诉黄信介、施明德、张俊宏、姚嘉文、陈菊、吕秀莲、林义雄等人,其他30多人则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诉 。
在开庭前当局为了缓解外界的非议,准许部分被捕者同家属通信,派国民党官员接见被捕家属代表 。被捕者的家属同一些未被捕的党外人士积极活动,他们组团环岛慰问,并派出代表分别会见来台访问的女作家陈若曦、美国国会众议员代表团成员等人,争取更广泛的支持 。
开明的蒋经国权衡再三,在1980年1月4日的《中央日报》上给事件定性:“高雄暴力案件的发生非常不幸,这是一桩‘法律’案件,对于涉嫌分子自应‘依法’秉公处理,尤其对于首、从应明确区分,毋枉毋纵 。在高雄的暴力案件发生后,‘政府’一定‘依法’处理,今后不会影响我们推动‘民主法治’的既定政策及决心 。‘民主法治’之路,是我们一定要走的路 。”他坚持要好好开一次庭并全程录像,使媒体有史以来第一次进入“军事法庭” 。
在法庭的审讯期间,每一个被告都有机会陈述 。施明德、黄信介等人把法庭变成了民主讲坛而“大鸣大放”,律师亦以长篇报告详述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以致审讯本身形同公开的政治大辩论 。报纸、电台连续一周长篇累牍地报道大审情况,事无巨细,公布于众 。
媒体的广泛报导,再一次展现了台湾执政者与反对者的信念与力量冲突,让台湾民众接受到民主的洗礼 。这次大审其实是审判国民党政府,《美丽岛》杂志未尽的事业,让国民党的“军事审判”完成了 。
根据蒋经国“不能有死刑”的指示,1980年4月18日,“军事法庭”宣布判决结果:施明德处无期徒刑,黄信介处有期徒刑14年,姚嘉文、张宏俊、林义雄、林弘宣、吕秀莲、陈菊等处12年有期徒刑 。后黄信介改判10年,其余六人为8年 。此外,尚有三十余名人士被控以公然聚众施暴,其中一部分被处以1至3年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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