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吏工资低 若无“规费”收入难以养家糊口
肖定沛在《党史博览》上撰文披露,翻阅清乾隆二十六年版四川《江油县志》,发现县官和县吏工资收入差距特别大,县吏工资收入十分微薄 。
据《江油县志》记载,那时县级政府中被称作官的,仅有知县、巡检、典史、教谕和训导等四五人(大多数县未设巡检司) 。县衙分设快、皂、壮“三班”和吏、户、礼、兵、刑、工等部门,加上巡检司、典史署和教谕、训导署“四大班子”,共有衙役77名 。除8名“民壮”(重体力劳动者)和6名弓兵(技术兵)每人年薪8两外,其余每人每年仅有6两 。当时江油县米价应在每石1.5两左右,县吏们一年6两银工资仅能买到4石大米,约1200斤,难以养家糊口 。
【清代县吏工资低 若无“规费”收入难以养家糊口】所以,县吏们除6两银子的年薪外,还有工作中的“规费”收入 。这“规费”没有明文规定,没有定额标准,是一种按“潜规则”收取的“灰色收入” 。
清光绪二十三年川北地区潼川知府把过去实行了200多年的“差规”公开化、合法化、数字化,制订出《三台县书差规费条规十八则》 。
粗略统计,仅民、刑案件每件各个环节收费至少17两银子 。江油县照此大大降低了的标准收费,每年办案200件计收费可达3400两,再加上契税、公证、下乡检查等其他收费,估计有五六千两之多 。
这大笔收入,从《江油县志》看,未纳入省、中央财政预决算上缴,三分之一用作办公杂费,余下约4000两作为77名衙役工资补贴,每人再分配五六十两是可能的 。按当时中等生活水平每人每年需银10两计,一名县吏一年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6两工资加上县财政补贴五六十两,供养五六口人是没有问题的 。
推荐阅读
- 清朝皇帝过年旧俗 与群臣分食不加任何佐料白片肉
- 揭秘历史上最真实的反清复明以及失败原因
- 多尔衮为何死后遭清算 逼死顺治大哥惹祸端
- 清朝服饰之 清代镶边短袄
- 清朝格格的一生 大多寿命不长而且没有后代
- 清代变态婚俗 出示新娘落红标志
- 清朝才智过人的周培公为何被康熙发配盛京?
- 清朝唯一的一例太监干政 寇连才是什么样的下场
- 天龙八部里的木婉清是怎样的人?如何评价木婉清
- 清宫密闻 紫禁城里的寡妇们为何极容易得肝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