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妇女自杀成风 解密明朝明代妇女自杀原因( 二 )


明代统治者也大力提倡妇女殉夫、守寡 。明太祖朱元璋下诏:“巡圆督学,岁上其事,着为规条,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奖励贞节” 。为殉夫、守寡的妇女修建祠堂、牌坊,还立传表彰 。王守仁做官期间,多次令人召集乡邻老幼之人,宣扬烈妇烈女“志节”之美,还经由过程给人写铭、箴、书等来宣扬仁义道德 。在统治者的大力旌扬表彰下,寡妇殉夫、守寡形成为一种风尚 。对当时妇女来说,丈夫死后,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有子则守志奉主,妻道也;无子则洁身殉夫,妇节也” 。并以“从夫地下为烈” 。对于殉夫、守寡的妇女社会给以很高的赞誉 。《明史列女传》载:颍州刘氏本是一平平易近女子,夫死殉节后,连知府也亲临其丧,邻人前来悼祭者如市,灵柩前祭奠的物品高达丈余 。可见当时世人对殉夫者的崇敬之心 。而与此相反,由于妇女“从一而终”已经形成为一条社会行为规范,寡妇再嫁就被视为大逆不道的行径 。再嫁妇女到处遭人唾弃,连自己的亲人也不会体贴 。
【明代妇女自杀成风 解密明朝明代妇女自杀原因】由此可见,明代妇女自杀成风正是在特殊社会环境和思想观念支配下产生的一种病态社会现象 。这种病态的社会现象乃是对妇女人身、人格的极大冷视与践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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