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轶事:孙中山为何仅有10元时批复29万军饷?( 三 )


清既亡 , 旧的约束性条件与政治结构并未因革命而更张 。这个时候 , 运转国家 , 急需资金 。出任国务总理的唐绍仪只能重走旧途 , 向四国银行商借白银8500万两 。且在签约之前 , 要求先垫付3500万两 , 以解燃眉之急 。四国银行团已经答应垫款 , 但俄国抗议 , 坚持分润 , 于是不得已改向六国银行商借 。可是新增加的日本与俄国却要求:此款不得用于满、蒙地区 。事关满、蒙 , 应向日、俄分别磋商 , 不可让四国银行介入 。而四国银行 , 又因不信任中国官僚 , 即使借款 , 也要求由四国派员监督使用……经过复杂异常的运作 , 这笔善后大借款终于达成协议:借款总额2500万英镑(相当于2亿银元) 。以盐税、海关税以及直隶等四省的中央税为担保 。
借款的谈判最初是秘密进行的 , 只向国会报告了一个谈判大纲 。结果谈定之后 , 国会和全国舆论一致形成反对借款风潮——国会两次质问袁世凯政府 , 国会议长亲自出面阻止签字;而孙中山、黄兴、胡汉民等发通电 , 号召国民党全党“力行设法反对” , 并在上海、香港等地多方活动 , 阻止借款签字 。黄兴还联合国民党势力的湘、粤、皖、赣四省都督 , 向议会通电抗争 。
这是政治“名实”结构错位 。向列强借款 , 意味着丧权辱国 , 在政治上殊不可取 , 亦不正确 , 这是“名” 。而“实”呢?即使孙中山为着临时政府的运作 , 在袁世凯政府之前 , 亦谋求更大幅度主权让渡的借款 , 只是未成功 。若成功 , 还是否与袁世凯议和也是疑问 。当时反对政府举债的独立、光复省份 , 自己的运作同样循借外债之道 , 手段也是以路权矿权为抵押 。比如江西省就打算以南浔铁路为抵押举借外债 , 而当时南京临时政府则以划拨使用若干份额给中央为条件 , 批准了他们的举借外债 。这项借款亦未获成功 。
在南京临时政府难以自存 , 必须向袁世凯交权之际 , 为约束袁未来的权力膨胀 , 迅速制定了一部《临时约法》 。南京临时政府是总统制 , 大总统有绝对的权力;《临时约法》则规定 , 中央政府为责任内阁 , 内阁总理向议会负责 , 大总统的政令须由内阁总理副署 。这种因人而异制定的法律 , 能够约束袁世凯吗?
袁世凯选择的政府总理 , 是在朝鲜时即与他订交的唐绍仪 。但是 , 不出3个月 , 唐挂印而去 。为什么?当时直隶都督空出位置 , 直隶参议会一致推荐王芝祥 , 唐绍仪签请袁世凯委任 , 袁也同意 。但后来袁改了主意 , 未经国务总理副署 , 便径直派王为宣慰使 , 回南京练兵 , 直隶都督由总统另行委派 。如此执意而为 , 责任内阁制约总统袁世凯 , 岂有可能?再以袁世凯向四国银行求款而论 , 当时的财政总长熊希龄 , 几乎事事请示袁世凯 , 责任内阁根本没有话语权……“旧”袁世凯选择的内阁部长 , 几乎都是他的属下 , 如此安排下 , 用一套责任内阁制度来制约 , 也是想当然 。即使如唐绍仪那样跟随袁世凯多年的总理 , 制度给予他的权力与实际他能够拥有的权力 , 相差何止千里 。
西方制度的本土化 , 尚且需要时日 , 何况这套本是基于不信任且因人而设的制度 。制度崇拜的失败 , 此为一例 。
无论曾经的臣属袁世凯 , 还是“反对党”孙中山 , 当权所面临的问题与过去做臣属或“反对党”断然有别 。若以现代化的中国进程角度观察 , 在中国那种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境况下进入现代化轨道 , 当国者如何集中权力以筹措并积累资源 , 是远比政制来得更急迫的挑战 。孙中山、黄兴北上与袁世凯商谈国是之后 , 民国元年八月 , 双方达成“八点共识” , 即《协定内政大纲八条》 。针对中央政府的资源筹措 , 其中第六条即称: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 , 皆取中央集权主义……中央集权 , 这算得上双方共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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