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年前中国有房产税 名将岳飞曾是“纳税大户”

少有人知的是 , 对房屋征税 , 我国自古有之 。从周朝起 , 就有“廛(chán)布”的记载 , 到民国时期正式出现“房产税”的概念 , 房产税历经3000多年的变迁 。
【3000年前中国有房产税 名将岳飞曾是“纳税大户”】房产税的雏形产生于周朝
并非独立税种
古籍《礼记·王制》中记载:“廛市物邸舍 , 税其舍而不税物” 。
这里所说的“廛布”即为最初的房产税的雏形 。“廛”指古代城市平民的房地 , “廛布”则是西周时期对商人储存货物的店铺所收的费 , 属于市税中的一个名目 , 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 。
到了西汉时期 , 汉武帝为了征收军费和赈灾 , 决定向全国有产者征收资产税(房产税是资产税的一种) , 称为“算缗” 。
根据“算缗令” , 凡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 , 无论有无“市籍” , 都要据实向政府呈报财产数字 , 包括房产 , 并规定凡二缗(一缗为一千钱)抽取一算 , 即两百文 。一般小手工业者 , 每四缗抽取一算 。
东晋时期 ,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契税产生 。房地产税被包含在契税中 , 并未与交易税分离 。
唐代“间架税”
名副其实的房产税
公元779年 , 37岁的李适继位 , 是为唐德宗 。唐建中四年(公元783年) , 国家大量用兵 , 按照旧制 , 诸道军队出征 , 皇帝应优恤士卒 , 赐予酒肉 , 士卒本道口粮仍发给其家属 , 计月费钱130余万缗 。
由于国库一时难以供给 , 德宗宣布征收两个新的税种 , 分别是“税间架”和“除陌钱” 。
所谓“税间架” , 实际上就是房产税 。
征收方法是:以每屋两架为间 , 再按房屋的优劣分为3等 。上等房屋每年每间征税2000钱 , 中等1000钱 , 下等500钱 。
税务官员拿着纸笔算盘挨家挨户实地勘算 , 若有瞒报者 , 每隐瞒一间杖打60 , 举报者赏钱50缗 。
“除陌钱”则相当于交易税 , 每缗征税50钱;若是以物易物 , 亦当折合时价 , 按照相同税率征收;隐瞒100钱的 , 杖打60、罚钱200 。
这一苛重而欠公平的税 , 自然引起老百姓的强烈抵触 , “间架税”执行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被唐德宗取消了 。
北宋房产税按月征收
名将岳飞是纳税大户
北宋时期也开征过房产税 , 当时这种税以城镇及城郊居民为纳税人 , 纳税范围内的住所房屋为纳税对象 , 当时算是典型的房产税 。该税按月征收 , 已经与流通环节的契税严格区分开来 , 成为一种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种 。
据说 , 岳飞冤死风波亭以后二十年 , 朝廷派人到江西九江调查岳飞家产 , 拿到一份财产清单 。清单上说 , 岳飞在九江的时候陆续买下田地一千九百八十五亩 , 以及房屋“四百九十八间” , 可想而知 , 岳飞在当时是一位当之无愧的纳税大户 。
宋朝对于纳税期限的规定很是人性 , 如果有人没能如期纳税 , 朝廷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向官府税务机关自首 , 重新申报纳税 , 补纳税款 , 这样可以免予处罚 。资料记载 , 宋高宗时就有这样的法令 , 重新申报的期限为法令颁发之日起的一百天 。
元代和明代都继承了宋代的契税制度 , 并有所改革 。明朝洪武十九年(1386年) , 朝廷为加强税收管理 , 下令在府级地方设立税课司 , 在县级地方设立税课局及河泊所 , 专管赋税 。后来 , 地方府县级官府中也有了税课司、河泊所等专门的税收机构 。
清末与民国时期的“房捐”
一套房也得缴税
鲁迅曾很是羡慕陶渊明“采菊东篱下 , 悠然见南山”日子 , 他写道:“没有南山 , 我们还可以悠然见洋房 , 或悠然见烟囱的 。然而要租一所院子里有点竹篱、可以种菊的房子 , 租钱就每月总得一百两 , 水电在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 , 每月十四两 。单是这两项 , 每月就是一百十四两 。每两作一元四角算 , 等于一百五十九元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