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程序是如何的呢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起诉离婚程序是如何的哦!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起诉离婚条件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 。合法婚姻关系是指,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定不予受理。
起诉离婚程序及证据材料
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期间分为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判决 。起诉离婚的案件,起诉一方是原告,被诉的一方是被告 。
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没有登记结婚的,应有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有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证明,起诉不要求分割财产的不必提交;
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生证,如起诉不要求判决子女扶养问题的不必提交;
其他证据 。
起诉离婚该上哪个法院:
对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⑴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起诉离婚程序是如何的呢】⑵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 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证据材料及起诉离婚手续:
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子女状况;
财产清单;
房产的证据材料 。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
起诉离婚费用及时间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如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 。离婚诉讼的二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以上是起诉离婚程序,相信可以帮到您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