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重口味皇帝 一生爱比自己大17岁的女人( 二 )
其三,万贞儿善用心计会想方设法笼络宪宗 。
《明史》有记载:“先是,宪宗居东宫,万贵妃已擅宠 。后既立,摘其过,杖之 。帝怒,下诏曰:‘先帝为朕简求贤淑,已定王氏,育于别宫待期 。太监牛玉辄以选退吴氏于太后前复选 。册立礼成之后,朕见举动轻佻,礼度率略,德不称位,因察其实,始知非预立者 。用是不得已,请命太后,废吴氏别宫 。’”
说的是,万贞儿擅宠之后,醋意大发的吴皇后凭借优越的地位和超凡的自信指责万贞儿的过错,并亲手杖打了万贞儿,结果引起宪宗大怒 。宪宗一怒之下下诏“废后”,并将吴皇后打入冷宫 。《明史》里面对这件事是这样评价的:“宪宗年十六即位,妃已三十有五,机警,善迎帝意,遂谗废皇后吴氏 。”这一“迎”一“馋”,说明万贞儿心计颇深:她凭借宪宗的宠爱,趁机大讲吴皇后的坏话,并提议废后,宪宗一“怒”一“疼”,竟从其言 。继立的王皇后,自然从中吸取了教训,对万氏的态度比较友善,不大理会万氏的横行霸道 。王皇后的明哲保身态度,以及皇帝对万氏的宠幸,一度使万氏成为成化朝后宫真正的主人 。
《明史》还记载:万贵妃“母以子贵”的梦想破灭之后,为了达到“擅宠”的目的,开始千方百计迫害未出生的皇子,通过买通太监给怀孕的妃嫔灌药,导致“饮药伤坠者无数” 。所幸的是,一个跟万贞儿长得有些相似的宫女纪春红怀孕之后,太监张敏感叹宪宗无子,动了恻隐之心,私自将堕胎药量减半,竟保住了孩子,即为孝宗 。《明史》对此记载到:“孝宗之生,顶寸许无发,或曰药所中也 。”从这件事来看,万贵妃确实心计太重、心机太深 。她知道宪宗必定会知情,也知晓宪宗不会把她怎么样,便仰仗她是宪宗最需要的女人,敢于肆意妄为 。
其四,“姐弟恋”自古有之存在社会认可基础 。
在中国历史上,汉代平阳公主和卫青,三国曹植和文昭皇后、曹丕和文昭皇后,东晋王献之和郗道茂都是“姐弟恋”的先例 。故到了明朝,“姐弟恋”现象并非是新鲜事物 。何况在万贞儿心底里是能够接受“姐弟恋”的,因为她是山东人,当地比较流行和看好“姐弟恋”这种婚恋模式 。笔者的老辈亲属中,就有不少人是“姐弟恋”婚姻,且都挺幸福的 。其实说起来,即便是今天,“姐弟恋”依旧在许多领域的某些人群中被推崇被热衷,可见其存在具有一定社会基础 。
有人评论说,明宪宗只怕是历史上几个难得的专情皇帝之一 。可怜的宪宗把他的一片真情献给了这个大他17岁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却把这片真情当作她向上攀爬权势,追求荣华富贵的一个梯子,还差点玩得宪宗没有子孙后代 。笔者对此深有同感,很是支持 。毕竟,万贵妃后来的所作所为,确实有些疯狂有些杯具 。
【明朝最重口味皇帝 一生爱比自己大17岁的女人】我赞同这样的观点:在爱情面前,是没有成熟与幼稚,是不分年龄大小的 。世界上惟有爱情和咳嗽是无法掩饰的,“姐弟恋”同样神圣,尽管不符合常规,也违背常理,但因它是无法掩饰的自然和刻骨的爱,所以,它同样是美的 。只是这样的美,不应掺杂感情之外的东西,不应被名利迷惑而迷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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