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古代的房地产市场 宋太宗曾推行“不动产登记”

古代中国没有土地证 , 没有登记簿 , 一旦发生不动产纠纷 , 只能靠契约来判决 , 而契约是可以造假的 。
宋太宗在位时 , 一个名叫赵孚的法官就曾经感叹说:房地产纠纷越来越多 , 几乎每一宗纠纷都涉及到虚假契约 , 而且官方又无从查考 , 很多案件只能悬而不决 。
【解密古代的房地产市场 宋太宗曾推行“不动产登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 赵孚上奏太宗 , 建议进行不动产登记:将每一宗不动产交易都登记在册 , 当民间发生纠纷时 , 以官方登记簿为准 , 凡跟簿册不一致的 , 一律视为伪契 。
宋太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 随即颁发圣旨:“应典卖倚当庄宅田土 , 今后并立合同契四本 , 一付钱主 , 一付业主 , 一纳商税院 , 一留本县 , 违者论如法 。”以后无论不动产买卖还是不动产抵押 , 一律要签四份合同 , 一份交给买方 , 一份交给卖方 , 一份交税务局备案 , 一份交县政府备案 , 否则以违法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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