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自留地”大多数不是分配的,是地主人历史遗留下来自然形成的 。

在建国初期,国家进行了一次土地改革,简称“土改” 。主要是把农田和大面积的森林,山地,收集后统一分配 。对于各家各户,房前屋后,院脚墙边,三尖八角,零三八四的小面积的土地,和菜园子,没有纳入土改范畴,仍由原主人使用 。所以也就出现了,有的人家多,有的人家少,有的没有 。(在生产队集体时期,没有的人家,生产队会根据情况,分配给不多的一点,做菜园子,多为旱地荒地)

到了成立初级社,农业走集体化道路时,根据相关政策,每户在土改时分得的田地,都收归集体,统一耕种,统一管理,当时叫“入社” 。其它的不必入社,仍可留下由原主人自由使用,不须交粮,也无土地使用税,随之就有“自留地”一说,一直延续至今 。

我认为,即使以后国家要收回承包土地,属于“自留地”也不会收回 。

(我说的是我们这里的情况,也许各地不尽相同,就算政策一样,在落实的过程中,也会有出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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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与中国前副主席刘少奇有关系 。1960年,中国遭受非常严重的自然灾害,农村土地粮食产量严重下降,加之国际上个别对中国支持的国家,这时也撕毁了一些原来订立的合同,并撤走了他国的专家,还索要帮助中国的费用 。

在这个内外交困,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中国的党、政府和人民顽强站起来,咬紧牙关,一方面想尽办法使农业增产增收,一方面想尽办法压缩开支,给人家还债 。

为了使农业增产增收,国家副主席刘少奇同志的夫人王光美带领一班人,在中原河南省一个叫桃园的地方进行试点,最后根据实际,推出了农业工业的整改措施“三自一包、四大自由” 。农业方面把这叫桃园经险,给全国推广 。

三自一包是:

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和包产到户 。

四大自由是:土地租佃自由、买卖自由、贸易自由 。

于是从1962年起,农村按人头数把原来归公的土地拿出一部分,划拨到私人户,交给私人耕种,我村是每人三分 。

为了弥补口粮不足,一般情况下,自留地的地质都是本队的头等好地 。

由于这些地由私人耕种,收获归私人,加上人的私心本来就是天生的,把这些地作务得特别好,故那时有人说:大面积减产咧,自留地丰收咧 。还有人见某人衣穿得齐整崭新,便说:这两天咋把你务得跟自留地一样 。

无疑,自留地的划拨和后来的责任到人一样,一下子使农业的粮食产量猛增,从而很快使中国人很快从饥饿的困境中走出 。

当时国家的政策是自留地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的增减,三年一变 。

但划拨自留地,还是没有触动农村个别懒汉,记得我村那个懒汉,家里不养猪,也不养牛,家里的自留地一锨粪不施,用他的话说:种卫生田 。地薄自然产量低,可他有老主意,那就是盼望年年变自留地,因为这一变,他便用他的薄地换成了别人的肥田 。所以,他成天打听啥时变自留地的政策,常喊叫年年变自留地 。

【农村的“自留地”是什么意思?】大概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自然灾害又使农业粮食歉收,我队又每人补划了一分地,为了避免和国家政策相悖,把这一分地叫烟锅地,也叫十边地 。

烟锅地顾名思义就是让你种旱烟,给那个小锅弄粮 。十边指沟边、崖边、路边等块儿特小、队里牲口难以耕种的地块 。当然划拨烟锅地.十边地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不过划拨的还是上等好地 。

自留地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农村责任到人,田地全按人划拨到户到人 。从这时起,无所谓自留了,全部划拨的地都成了自留地了 。

现在看来,自留地是农村责任制的首次萌芽,对农业生产粮食产量有一定的促进和推进作用 。

其他网友观点

自留地是人民公社时期的产物,全国各地区的执行方法也不一样,在我们那里,农户可以在自留地里种植任何农作物(包括经济作物),自留地里种起来的蔬菜瓜果及其他经济作都可以上市交易,两天一个集市,集市那天的上午农户可以把自留地里种植出来的农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卖了后,买点生活必需品,那时候的猪肉是0.65一市斤,一个月至少能买一次肉,自留地里基本上家家户户种一点甘蔗,很细很细的那个品种,等到农历中秋节后,就开始有社员把甘蔗挑到市场上去卖了,最大的一根能卖5分钱,小的卖两分钱一根,在我们那里资本主义尾巴是割不掉的,也沒有人胆敢去割资本主义尾巴,到政策开放时,已经比其他地方好了,地区差别,人的思想观念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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