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中国刑讯逼供方法武则天时期最残暴

武则天时 , 为排除异己 , 巩固自己的统治 , 启用了一大批酷吏 , 刑讯逼供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著名酷吏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不问轻重 , 多以醋灌鼻 , 禁地牢中” 。
【古中国刑讯逼供方法武则天时期最残暴】在我国古代 , 刑讯逼供是一种残酷黑暗的法律制度 。早在西周时期的《礼记?月令》就有记载:“仲春之月……毋肆掠 , 止狱讼 。”“肆掠”指的就是刑讯 , 仲春之月要停止“肆掠” , 也就是说其它时节是允许刑讯的 。秦朝的刑讯制度规定:能根据供词追问 , 不用拷打而得到案件实情的是上策 , 而用拷打的方法得到实情的则是下策 。在审理案件时 , 必须“先尽听其言而书之” , 让犯人充分陈述 , 把话说完 , 再根据疑点发问 , 经过多次追问而仍然欺诈且拒不服罪的 , 就要依法“笞掠” 。秦律虽然提倡不用刑讯逼供的办法审案 , 但也承认了刑讯的合法性 。
西汉时期的司法机关在审讯中 , 把犯人的口供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 进一步确立了刑讯制度 。按汉律规定:如果判官认为罪证确凿而犯人仍不认罪 , 就可采用刑讯的方法 。后世的唐宋等朝代也大多依汉朝的规定 。
《唐律疏议》记载:“诸应讯囚者 , 必先以情审查辞理 , 反复参验犹未能决 , 事须讯问者 , 立案同判 , 然后拷讯 。”唐朝由于审判经验的积累 , 刑讯方法也制度化 , 如规定拷打犯人不得超过三次 , 但在实际操作中 , 这些限制缺乏约束力 , 连唐朝皇帝也承认司法机关“肆行惨虐 , 曾靡人心” 。武则天时 , 为排除异己 , 巩固自己的统治 , 启用了一大批酷吏 , 刑讯逼供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
著名酷吏来俊臣审问犯人时“不问轻重 , 多以醋灌鼻 , 禁地牢中” 。在这种威逼下 , 囚犯“战栗流汗 , 望风自诬” , 许多良善之人被屈打成招 , 导致了一大批冤假错案的发生 。
古代刑讯逼供的制度化 , 不仅是由于封建统治者巩固其统治 , 还与古代的定案方式本身有密切关系 。古时候 , 犯人的口供历来被认为是判决的主要依据 , 明朝规定“必据犯人之招革 , 以定其情” 。清朝说得就更明白了:“断罪必取输服供词 。”但怎样才能得到口供呢?犯人如果自愿招认 , 那自然好;如果不招认 , 那就必须使用刑讯了 。特别是有些特殊案件 , 上级严限时日催促结案 , 刑讯逼供就成为必要的手段了 。如今 , 刑讯逼供被认为是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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