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袭人和宝玉偷试,真的不越礼吗?
袭人和宝玉偷试,是否越礼,要分作两个层面来看 。我认为偷试的行为越了“官方”的礼,却没有越世俗的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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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官方”的礼
袭人是贾府的丫鬟,奴籍地位 。以她的身份,只要贾府没倒,便不可能嫁给宝玉做正室 。她在宝玉身边,能达到的最高的高度是姨娘 。在没有登上姨娘之位前,她可以做同房丫鬟,或者是兴儿所说的“屋里人” 。
在成为姨娘、通房丫鬟、屋里人时,虽比不上正妻娶进门时的仪式,也不是完全就能苟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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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姨娘
“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 。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 。”——十六回
薛蟠想要香菱,薛姨妈见香菱温柔安静,人品不错,便摆酒请客,给了香菱正式的名分 。这是符合“官方手续”的姨娘之路 。
贾赦把秋桐给了贾琏,贾琏回去告诉凤姐,凤姐虽心里不乐意,还是“忙命两个媳妇坐车在那边接了来” 。贾赦赏秋桐,并不是秋桐走过来就完事了,还得凤姐派人去接过来,这也是一种“官方程序” 。正因为秋桐享受到正式的过程,才敢理直气壮地骂尤二姐:“先奸后娶没汉子要的娼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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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房丫鬟
平儿和宝蟾都是通房丫鬟,平儿是凤姐强逼着做了贾琏的屋里人,宝蟾是在夏金桂发现她与薛蟠眉来眼去之后,同意他们去香菱屋里成亲 。平儿和宝蟾都通过了女主人的允许,也符合“官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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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屋里人
第七十二回,赵姨娘为贾环向贾政讨彩霞,贾政说:
“且忙什么,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 。我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一个与宝玉,一个给环儿 。只是年纪还小,又怕他们误了书,所以再等一二年 。”
贾政看中丫头,等宝玉、贾环年龄大一点再给他们,这就是贾琏的小厮兴儿所说的:“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 。”这种父母明给的方式,也是“官方”程序 。
袭人和宝玉偷试,与以上三种情况都不一样,没名没分,不被正式礼法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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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越世俗的礼
先举一个不算很恰当,却也具备一定可比性的例子 。
“婚前同居”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而言,不陌生,几乎没有人对此事提出疑议 。而事实上,没有哪条法律将此事合法化,也没有哪个做父母的大张旗鼓促进这件事 。真正来说,只有扯结婚证了,才算合法化,办酒席了(绝大部分是这样)才走完了所有的程序 。但是,我们这个时代还有人指责婚前同居不合法、不合乎道德吗?没有 。因为这已经是社会的普遍现象,人们早已见惯不怪了 。
袭人和宝玉的关系与现如今的情侣不一样,但是他们偷试与婚前同居一样,都属于不在规矩之内,却又不被社会排斥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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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见得袭人和宝玉偷试不被社会排斥呢?
【《红楼梦》袭人和宝玉偷试,真的不越礼吗?】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家的酒宴上,蒋玉菡说出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跳了起来,喧嚷道:“了不得,了不得!该罚,该罚!这席上又没有宝贝,你怎么念起宝贝来?”蒋玉菡表示不解,薛蟠道:“袭人可不是宝贝是什么!你们不信,只问他 。”说毕,指着宝玉 。冯紫英和蒋玉菡等不知原故,锦香院的妓女云儿便说明袭人和宝玉的关系,蒋玉菡忙起身赔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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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蟠说袭人是宝贝,蒋玉菡弄清原委后,起身赔罪,这显然不是把袭人当作普通丫鬟 。不管薛蟠等人是否知道袭人和宝玉偷试的事,在他们的心中,袭人是和宝玉关系非同寻常的人,没事也是有事 。
如果宝玉和袭人的亲密关系在当时是绝对的禁忌、丑闻、不被接纳,这样的风流事不会出现亲友聚会的酒桌上,而会像第六十三回宁国府的丫鬟对贾蓉说的那样——背地里嚼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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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回,贾芸来怡红院拜见宝玉,袭人为他捧茶 。贾芸知道袭人在宝玉房中与别个不同,忙站起身来笑道:“姐姐怎么替我倒起茶来,我来到叔叔这里,又不是客,让我自己倒罢 。”
袭人在宝玉屋里与别人不同之处,不仅仅是首席丫鬟的地位,还与宝玉有着不同于别人的亲近 。如果只是一个丫鬟,贾芸无须因为她是袭人,便分外客套了 。贾芸对袭人和宝玉的特殊关系也是隐约知情的,而他也和冯紫英、蒋玉菡等人的态度一样,不但不鄙视,还十分有礼 。
薛蟠喧嚷的随意,蒋玉菡弄清原委后起身赔罪的郑重,贾芸对袭人的殷勤小心,都可见那个时代,不排斥袭人和宝玉的“非官方”认可的亲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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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母把袭人给宝玉,和贾赦把秋桐给贾琏、贾政为宝玉、贾环各看好一个丫鬟不一样 。贾赦、贾政把某个女孩儿给儿子,这个女孩儿便是他的人了 。贾母把袭人放在宝玉身边,不含指定性质,只是给了他们自由发展的机会 。袭人是贾母看好的女孩,如果能发展成“屋里人”,贾母是默许的 。如果不能发展也没关系,以后还有好丫鬟来,不怕宝玉没有屋里人 。
袭人近身伺候宝玉,一男一女长期处于如此亲密的境地,想不暧昧,谈何容易 。正因为如此,晴雯才可贵 。也正因为如此,晴雯的冤屈才难以言明 。
当时的普世价值观认为做姨娘是上进,所以袭人想做姨娘 。当时的社会陋习,接纳贴身丫鬟与少爷“偷试”的行为,所以袭人认为不越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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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和宝玉偷试,游离于礼法之外,却又不被世俗所排斥 。袭人认为不为越礼,这个“礼”,是世俗观念的礼,不是规矩礼法的礼 。
其他网友观点《红楼梦》袭人和宝玉偷试,真的不越礼吗?
宝玉是荣国府里的太子爷,虽然他父亲只是次子,他也不是嫡长子,可是因为荣国府老祖宗贾母不按牌理出牌,宝玉出身又自带美玉,所以宝玉在贾母眼里,那是心肝尖,护得和眼珠子似的,有什么好的东西都给他,有什么好的人也都给他 。
袭人和晴雯,就是这样的给了他 。贾母对外的说法是,晴雯是模样好,是个伶俐丫头,针线做得好,放在宝玉屋里做做活儿,袭人呢,这丫头虽然没嘴的葫芦似的,但胜在忠心,做事稳妥,所以,也放在宝玉屋里,和晴雯不同的是,她的月例银子还是在老太太屋里领,算是借调过去的一等丫头 。
袭人是个忠心的,跟谁就是谁 。宝玉在秦氏房里做了一场春梦,醒来后回贾母处吃完晚饭,回到房间,两人继续之前的话题,说着说着,就动了情 。宝玉喜欢袭人的柔媚娇俏,袭人也知道贾母将自己给了宝玉,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于是成事 。
题主问真的不越礼吗?
清扬觉得,不越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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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说呢?什么叫礼,简单讲来,就是由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简单说来,就是约定俗成的事,大家都认可的,就成了礼了 。
袭人是贾母给宝玉的丫头,虽说人事关系不在宝玉头上,但从小到大照顾他的日常生活,也就是他的人了,看看贾府的人,也没谁说袭人是贾母的丫头,都说是宝玉宝二爷的 。她自己也当自己是宝玉屋里后来怡红院的头,她是贾母的人,和宝玉有什么,是符合贾府规矩的 。
贾府里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的 。袭人和晴雯,可不就刚好是长辈赐给晚辈的吗?既是长辈给的,又合乎贾府惯例,她和男主人有什么,也不算越礼 。在旁人看来,她是不是贾母默认的侍妾不重要,只要她是贾母给的,放在未娶亲的男主人那里,就可以做这事 。当然了,在我们看来,这其实是擦边球的事,因为她是贾母给的没错,但没明说是侍妾(这事,也不好明说),什么时候成事,是水到渠成还是主动还是被动,成了事之后再装作没事,或者以后一直这样,都没法定量 。反正在袭人看来,她是给了宝玉的人,迟早是一样的,只要是宝二爷就对了 。就算是贾母知道了,也不好说什么——你老人家要没这意思,把她送过去干什么?贾母就算是真的没这想法,人家也不会当真 。
因为在当时人看来,不算什么大事 。在豪门贵族圈子里,伺候男主人的需求,是大丫头可以做且应该做的事情,免得出去找不干净的,糟蹋了身子就不好了 。人选不一定就要预备的侍妾才行,只要是身边的都行,皇宫里的宫女,大致上也是这样,名义上都是皇帝的女人,公子爷身边的,不都可以嘛 。这个侍候过的大丫头,将来是可以成为通房大丫头甚至是姨娘的,当然了,做了这事的丫头也不一定就可以升级,说不定也被转卖出去,一切看主人的心情 。
丫头被主子给睡了根本不算事,在那个时代,和吃饭洗脸一样正常,和家里逗猫猫狗狗一样常见,是司空见惯的事,没人拿这当回事 。晴雯是大大咧咧地抖,看看其他人都知道,但不说,就可以证明,太正常了——约定俗成了,就没什么不合理的了 。丫头们说的,多半也有些妒忌在内,可是谁行谁上,资源有限,看谁手段了 。正妻也不太计较这事,明摆着,丫头不过是财产,有必要和财产较劲吗?男主人和丫头的事,是当时社会默认的,有什么是正常的,没有才不正常,外面的男人娶丫头,他们的心里已经接受了这种事实,所以晴雯这等大丫头,谁都不愿意被撵出去,一来是福利问题,二来也是人家已经有了共识,名声不好听了,能找到什么好人家?就好比现在单身女孩子穷游搭车必须付出点什么一样,默认了——有正常,没有才不正常 。
袭人是贾母给宝玉的,她符合贾府规矩,社会惯例,和宝玉发生点什么,不算越礼 。当然了,这种事也不能公开了说,终归是于宝玉名声有碍,所以知晓此事的人都闭嘴,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就和禁菜不能吃但都想吃都吃一样,不必喧嚷得满世界都知道 。(文/宛如清扬)
其他网友观点呵呵呵呵 。
先要确定,袭人和宝玉偷试时是什么身份?
然后,一切迎刃而解 。
袭人,本是贾母名下奴隶 。临时拨給宝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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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給宝玉做什么?
是管事大丫头 。
管事大丫头有上床的义务吗?
显然没有 。
就如晴雯斥责的那样,不过和我一样,连姑娘都没有挣上呢 。
比如平儿这样的通房丫头,才可以称姑娘 。袭人显然就不是通房丫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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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说,既然叫偷试,当然说明了不礼 。
此外,宝玉对袭人有处置权吗?
显然没有 。因为袭人不是他名下的 。
同理,晴雯就在书中明确拒绝了宝玉的性邀请 。
比如:宝玉笑道:“我才又吃了好些酒,还得洗一洗 。你既没有洗,拿了水来咱们两个洗”晴雯摇手笑道:“罢,罢,我不敢惹爷 。还记得碧痕打发你洗澡,足有两三个时辰,也不知道作什么呢 。我们也不好进去的 。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是怎么洗了,笑了几天 。我也没那工夫收拾,也不用同我洗去”
这才是真正守礼的,连与宝玉同洗澡都被拒绝,又哪里如某些人认为,丫头不能拒绝少爷的性要求?
那末,給少爷放通房丫头谁可以做主?
当然是贾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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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人与凤姐对话关于袭人得到二两银子一吊钱的准姨娘待遇 。
凤姐问为何不开脸?
王夫人拉扯了半天,主要就是两条,一是贾政不同意 。二是这笔准姨娘待遇的月钱是王夫人自己出的私房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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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贾政在书中正面回答了赵姨娘的问题,他根本不知道袭人这个人获得准姨娘待遇,更不知道都已经两年了 。当然,贾政后面对这个事实给予了默认 。毕竟不能为了这么点小事与王夫人闹不愉快 。而这更能说明,袭人和宝玉偷试时是没有得到家主允许的 。
最后,算一算年龄 。
第五回,宝玉多大?
林妹妹6岁丧母,就算守丧25月也才8岁多,进入贾家,此时宝玉最多才九岁!
再多算一年也只有十岁,而且还是虚岁!
呵呵,这个年龄的少爷,是袭人(当然,袭人此时已经十二三岁,是可以那个的)这样的丫头可以监守自盗的?
当时要是被王夫人知道了,不打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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