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 法定婚假工资多少


如今80后进入结婚的高峰期 , 说道结婚新人们很关心的自己的婚假有多少天和婚假工资的一些情况 。本文就来向大家介绍一下2015年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以及婚假工资该怎样算吧 。
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
广东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 , 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 , 增加产假十五日 。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 , 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广西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 , 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 , 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 , 增加产假14天 , 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 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 , 婚假、产假期间 , 工资、奖金照发 , 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
云南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 , 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 ,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 , 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 , 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 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新疆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 ,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 , 增加婚假20天 。女职工晚育的 ,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30天产假 , 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 , 工资、奖金照发 。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 , 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 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吉林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四十八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 , 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 , 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 , 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 , 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 , 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 , 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 , 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
【国家法定婚假多少天 法定婚假工资多少】晚婚晚育的职工 , 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 , 按其正常工作对待 , 工资、奖金照发 , 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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