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2017年浙江新规定
浙江交通违章处罚标准2017年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 。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
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7、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10、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11、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 。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
12、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
对于司机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情况,交警将通过记录和拍下车架号来开罚单,还会进行双重处罚 。
【酒驾2017年浙江新规定】13、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下的交通违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