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滴滴出行下架谈滴滴入刑

昨晚网传滴滴因将数据打包给美国,被下架,今早我试用了一下,还能用,信我相信此传闻不是空穴来风,我有必要谈一下,滴滴可能入刑的事情 。

若滴滴将客户数据打包给美国,这是不厚道的,不知道美国虽有美字,想不是在赞美中国,而是一直在丑化中国的吗?不爱客户的企业会倒闭,不爱国的企业会灭亡 。总结一句话:滴滴这样做不咋地 。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司法解释关于情节认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以滴滴的数据的量来看,定他六年六个月也不过份,对滴滴判处罚金,并对滴滴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你要觉得不够重的话

可以考虑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他造成不特定的人受到危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最高刑死刑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詹律还能再定多他几个罪吗?

可以,既然你想定,我就想多几个,主要是看数据最后怎样被利用于违法犯罪,如美国利用数据危险我国,定他危害国家安全罪,诈骗分子利用数据诈骗,定他诈骗罪,反正数据被利用来犯什么罪,就考虑他是什么罪的共同犯罪,当然,还得考虑他主观是否明知?

话说回来,刑法谦于性原则让 刑法如是个谦谦君子,其他法能搞得它的事情,它就不会动手的,对坏人要狠,但狠也要有限度,所以我觉得暂时没有明确造成严重后果,先这样吧,留给他一个改过自新机会 。

【从滴滴出行下架谈滴滴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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