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人魔”杨天勇:3年作案20余起,还将被害者放油锅烹煮( 二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持枪抢劫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 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 危害公共安全的 , 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云南食人魔”杨天勇:3年作案20余起,还将被害者放油锅烹煮】最后该团伙八名成员全部被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0年11月17日 , 杨天勇等7名主要案犯被押赴刑场 , 执行枪决 。 春城公害被铲除 , 百姓们欢呼雀跃 , 灰暗的阴霾终于消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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