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媳分尸案:父母卖房给离异女儿花,儿媳看不顺眼遭全家分尸( 二 )


2005年7月27日 , 李子健将方莉筠叫到了家里面协商 , 双方因为孙子的问题 , 再次起了争执 , 李子健想起年迈的母亲一怒之下抄起一块重物将妻子砸死 , 李子健一家知道儿子杀了人 , 非但没有报警还帮着一块肢解了尸体 , 全家人又谎称方莉筠离家出走 。
他们本以为能瞒天过海 , 然而2007年李小芯的男友因为盗窃入狱 , 为了争取宽大处理 , 将这件事捅了出来 。 李子健一家老小全部被逮捕归案 。
李子健在本案中属于主犯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像是杀妻碎尸这种行为属于极其恶劣的行为 。
2008年北京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李子健死刑;李子健父母、妹妹属于从犯 , 依法从轻处理 , 判3至5年有期徒刑 。
【北京儿媳分尸案:父母卖房给离异女儿花,儿媳看不顺眼遭全家分尸】父母、妹妹是家 , 但是妻子也是一个家 , 李子健为了另外一个家 , 硬生生摧毁自己家庭 , 最终也摧毁了两个家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