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强行与醉酒女子发生关系,支付1万和解,报警后结局反转( 二 )


很明显 , 这种关系并不是双方自愿的 , 她说 , 在她被迫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后 , 她不是自愿的 。 同时 , 双方也没有达成金融交易 , 颜某虽然转了一万元 , 但她没有收 , 而且颜某实行了一些严重的收入来源 , 没有失足的经验 , 所以也不构成嫖娼 。
最终 , 四川省温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颜某犯有强奸罪 。 因为颜某拒绝认罪 , 并且没有得到被害人的理解 , 态度十分恶劣 ,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
结论:经常在河边走 , 哪里不湿鞋子的道理 , 颜某认为凭借自己的美貌和经济实力 , 可以天天吃得欢 。 归根结底还是不懂法律 , 颜某以为给钱不是强奸 , 但不知道自己已经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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