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研究生认女老板当干妈,合住后将其杀害:我就是她儿子的替身( 二 )


何某萍想找到躲着她的孙某铭也不容易 , 那天晚上她的火气就很大 , 直接和孙某铭断绝关系 , 并且说:“再不还钱 , 我就报警了 。 ”孙某铭被她说得又恼又羞又怒 , 等何某萍走掉之后 , 10月7日他找到朱某让他给他安眠药 , 用来报复何某萍 , 朱某一开始不肯 , 孙某铭说:“我就是她儿子的替身 , 我恨 。 ”就给他弄了 。
10月9日晚上孙某铭跑到何某萍家中 , 各种温情脉脉地道歉 , 让何某萍态度软化了下来 , 接过了孙某铭递过来的牛奶 , 她却不知道那牛奶里加了超剂量的安眠药 , 等她喝下以后 , 孙某铭掐死了她 , 并联系到在解剖上更擅长的朱某帮他碎尸 , 不过朱某不敢 , 最后是朱某指导他做的 , 碎尸之后再装进行李箱 , 两人把它抛进了东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如:1.出于图财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的杀人 。
【武汉研究生认女老板当干妈,合住后将其杀害:我就是她儿子的替身】此案也是明显的共同犯罪 , 孙某铭是主犯 , 承担其中大部分责任 , 朱某是从犯 , 可从轻或减轻判决 , 他们都存在利用逐渐肢解等残酷手段杀人的情形 , 最后都得到了理应得到的惩罚 , 不过留给我们的教训却并未消失 , 需知构成这起悲剧的 , 在于孙某铭不明白血缘与血缘的天生相融 , 非血缘之间的天生排异 , 而过分苛求了他人的好意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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