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6岁少年被8人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为何正当防卫不成立( 二 )


这一案件中透露的信息很多 , 首先是检察院对于社会刑事案件的公诉权利 , 其次是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正确判断 , 最后就是检察院对于法院的监督权 。
而我国《宪法》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 有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 , 进行侦查 。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 依法提出抗诉 。
【江西16岁少年被8人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为何正当防卫不成立】正是因为“公(公安部门)检(检察院)(法院)法”三方各司其职 , 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 , 在法院裁判不当时 , 检察院有权提出质疑 , 并且发出抗诉 。 而法院也应该接受检察院的监督 , 在收到抗诉之后 , 对案件进行二次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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