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 乐山一村民为一棵树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到底是怎么回事?


乐山 乐山一村民为一棵树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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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 乐山一村民为一棵树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到底是怎么回事?

【乐山|乐山一村民为一棵树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了一棵树的归属 , 村民将街道办告上了法庭 , 为了找出证据 ,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工作大量走访查阅半世纪前资料 , 最终将一场长达三年多的林木所有权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
2017年6月26日 , 市中区全福街道夏沟村将一屋基处的一棵桢楠树权属确定为集体所有 , 而这引起了村民李光俊的不满 。 他回忆称这棵树是1955年他的奶奶种下 , 也一直由自己管护 , 因此树木不应该是集体所有 。 2020年1月 , 李光俊将全福街道办事处诉至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
在审理过程中李光俊提出撤诉转为纠纷调解 , 2021年7月 ,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收到李光俊林权纠纷调解申请书后 , 立马召集调查确权、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生态保护、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研判分析案情 , 并同步开始收集资料 , 与市中区司法局和全福街道办保持沟通协调 。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大量走访群众 , 多次召集镇、村、社协商解决办法与收集佐证资料 , 同时多次向李光俊本人沟通了解情况 。 最终了解到 ,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 , 这片土地收归了集体 。 八十年代土地下户、1999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 , 以及2014年土地权属登记颁证均未将此地块划与李光俊管理 。 而且李光俊本人在任生产队队长期间 , 曾在社员大会上公开表示桢楠树为集体所有 , 不得砍伐 , 所以2017年夏沟村召开集体会议认定该树为集体所有 , 理由是出于尊重历史 。
但由于案情错综复杂、时间跨度大、历史渊源交错 , 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与协调之后确认李光俊与夏沟村都无法出示确凿、理由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树木的所属权 。 最后经过该局工作人员一个月的不断沟通协调 , 双方均同意该树为共同所有各占50% , 并当场满意地签订了林权纠纷调解协议书 。
来源:乐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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