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 福建莆田一桩因干爹溺爱引发的报复惨剧( 二 )


由于性质太恶劣 , 公安机关都不敢相信这是一个正常人做出来的 , 第一时间就带他进行了精神司法鉴定 , 如果确定他是精神病 , 不仅他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合理化 ,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 不负刑事责任” , 吴元松还很可能顶风作案 。
不过鉴定结果显示吴元松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 是一个精神没有任何问题的人 , 也就是说他的恶意是切切实实的 , 那么他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如造成多人死亡的杀人 , 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
1999年6月3日吴元松被判处死刑 , 在一声枪响中结束了他不曾被遏制 , 也不曾消停的罪恶 , 而这个事件也再一次告诉众人 , 没有底线的纵容除了带来伤害之外 , 再也没有任何优点 , 无论是干爹还是干妈 , 又或者是亲生父母 , 甚至是各类亲朋好友 , 都不要因为人情和血缘而丧失原本的道德判断能力 , 孩子一定要教育 , 恶人一定要教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