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 贵阳一场婚外情引发的家庭血案( 二 )


而煤矿公司是文魏爸爸名下的产业 , 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 收益自然不算在夫妻共同财产 。
即便如此文魏也不想给邓大泉一分钱 , 他跟邓大泉说 , 就算上了法庭邓大泉也拿不到钱 。 邓大泉想的却是 , 要是真闹大了 , 她就没脸做人了 。 她把这事告诉了杨彬 , 杨彬给她出了个主意:离婚拿不到钱 , 不如直接杀了他继承他的财产 。 两人最开始谋划的是下毒杀人 , 但文魏现在对她肯定有防备 , 而且也不愿意见她 , 无从下手 , 最后两人决定买凶杀人 。
2007年9月19日文魏在立交桥下被连捅11刀身亡 。 警方很快抓到了行凶的廖寿友 , 周文瑞 , 顺利破获了这场买凶杀人案 。 刚开始 , 5个人都说不认识对方 , 但警方很快查明了杨彬和邓大泉的情人关系 , 原来杨彬经常开的那辆宝马 , 是邓大泉买给他的 , 以杨彬自身的经济条件是买不起的 。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 , 依法对五人提出公诉 。 5人属于共同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指: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如果二人以上事先通谋 , 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 , 也按共犯处罚 。
邓大泉虽然没有亲手实施杀害 , 但她和杨彬是买凶杀人的直接谋划者 , 是主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这个案件属于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 。 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 邓大泉和杨彬因贪图文魏的财产 , 合谋买凶杀人 , 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 而邓大泉与文魏是朝夕相处的伴侣 , 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 , 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犯 , 将予以重判 。
2008年12月28日 ,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刑事判决 , 核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中以故意杀人罪判被告人杨彬、廖寿友死刑 , 改判邓大泉 , 周文瑞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缓刑二年执行 。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 婚姻里我们不仅要有物质的富足 , 精神的满足也不可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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